三峡工程的水库淹没,涉及面广,内容繁多,移民数量大,政策性强,淹没处理的好坏,关系到库区人民的切身利益,关系到地区今后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,也涉及工程的经济可行性,为国内外所关注,是三峡工程论证中的重要课题,也是三峡工程上马以来社会各界的关注所在。
三峡地质地震灾害问题历来敏感,在工程论证之时,即有专门的地质地震专门论证小组负责这方面的问题。尽管论证结论是地质灾害问题不大,无碍工程建设,但持不同意见者还是未能被说服,而且,更让人揪心的是,随着工程一步步的完成,关于库区地质灾害的报道不绝于耳,由此又引发了无尽的忧虑…… 列入本专题的文章包括:论证时期关于三峡地质灾害问题的各方观点;关于库区地灾的公共报道;关于三峡地址灾害问题题的研究成果。
为筹集三峡工程建设资金,1984年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厅发(1984)43号文件规定,将葛洲坝电厂上交利润转作三峡工程建设基金;1992年国务院第205次总理办公会议决定,在当年燃运加价用电加价的基础上,全国每千瓦时征收三厘钱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。 这两部分资金作为三峡工程建设基金,专项用于三峡工程建设,在财政上列收列支,专款专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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